作者:MerlinCahrin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但也不是没有特例,在江户等当时的大城市,民间有“三行半”的习俗——女性有权写下三行半表明要离婚,将之交给丈夫就可以离婚。
当时中华同样如此,所以什么孝道之类的,听听就算了,真信的就是大傻子——没有法令保障,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,凭啥尊敬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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